Saturday, October 25, 2008

339 100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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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 這裡 ,有點背景想補充。


七十年代末期當雷射光碟還沒出生的時代,「黑膠唱片」和「卡式錄音帶」兩兄弟,主要就是各類形音樂的基本載體,基於音樂唱片推出的周期永遠比家裡發零用錢的速度為快,以往如我等窮家子弟,只能調動手頭緊拙的資金,購買心愛歌手的唱片,至於餘下來第二最愛的其他唱片,只能退而求其次地到唱片店用十份一售價租賃回來,利用那三天兩夜或是兩天一夜的歸還期限,將歌曲翻錄至卡式錄音帶上。及後,當雙卡式錄音帶播放機逐漸普及以後,更可以在快於1:1時間比例速度翻錄完成,整個流程的運作時間與成本相對地越來越省,將錄音帶內的流行曲翻錄再翻錄再翻錄,然後分發再分發再分發,過程就更易如反掌,所以並不諱言,我等賤人大概是那個年代的活躍盜錄先鋒一份子。


就我記憶中當年廟街精美唱片店門外不遠處,那些流動排檔內幾塊錢一盒的盜版錄音帶和唱片店內正版黑膠唱片幾乎是同期發售,而彼此銷售量更是旗鼓相當的。


另外,一位我認識多年任職台灣唱片公司的朋友,年前帶著老闆來到香港跟這裡的H字頭大型唱片銷售店洽談引進外語唱片到台灣當地販賣,H字頭唱片店營業人員開出來的價錢,可以驚人地比本店零售價格還要高,這話又該怎麼說?


盜錄形式幾十年來大概變化不大,為何那個年代鮮有唱片公司投訴盜版影響正版銷量?

是否唱片公司不願承擔開闢新類形音樂市場的風險,繼而堅持「吃老本」千載不變,導致樂壇最後成為一池死水?

獨立音樂樂隊如 My Little Airport 如此受部分人瘋狂追捧,我們看到了甚麼現象?

那麼,80與90後的新生代,是否都沒足夠能力去區分音樂的好與壞?

是不是電視連續劇收視了得,就把心一橫從中抽出一兩位俊男美女演員,包裝成歌星,即使一首歌反覆分開幾十次逐字逐句的錄音,最後用電腦合成完整的「歌曲」也在所不惜,背後如此諷刺的運作,也能算在唱歌嗎?

又或是盲目的偶像崇拜已然成為主流,只要偶像是俊男美女,即使五音不全及音樂再好與再壞已經沒有關係?

當卓韻芝也如實道出,見過有初中生在卡拉OK 對全部流行曲歌詞也能背誦如流但從來就沒買過一片音樂CD,你會有如何的感受?難道他們都是無父無母,是沒受過教育的孤兒嗎?

那到底,香港樂壇生態,是那裡出了岔子?



最後,盧廣仲這張專輯《100種生活》是自己覺得近期值得購買的CD,風格輕鬆自然。但請原諒,我這個「音樂垃圾桶」不懂得和你分析第一 cut 樂章灌錄得怎樣怎樣,又或是第三 cut 主打樂曲編得怎樣演繹又是怎樣。正如王安憶說的一樣:「音樂是虛無縹緲的東西,沒有形跡,逝者如斯。樂評呢,又有點像說夢,將無當作有。」喜愛音樂有點像飲食習慣,並沒有絕對的好與壞,只能說喜歡與不喜歡。說到底,得靠你自己去聆聽去感受。到 YouTube打入盧廣仲,就有大量試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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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攝於香港。盧廣仲《100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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